2006年甲市財政局發(fā)生如下業(yè)務: (1)按照要求用預算資金設立專用基金200萬元。 (2)用糧食風險基金100萬元撥付某國有糧庫,作為對其按計劃儲備糧食的定額補貼。 (3)收到省財政撥來增設糧食風險基金的款項100萬元。 (4)年末結轉專用基金收支科目余額。
某學校財務部門6月份部分經濟業(yè)務如下: ①根據6月份工資表數字,通過銀行儲蓄卡發(fā)放工資。 ②開出授權支付令,從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代理銀行領取現金6500元。 ③用現金按規(guī)定標準發(fā)放學生副食補貼6320元。 ④報銷教師王月參加學術會議的差旅費3576元,王月出差前向財務部門暫借出差費用3500元。 ⑤用支票向電力公司支付本月電費25324元,其中應由學校所屬獨立核算單位負擔5300元,非獨立核算從事經營活動的部門負擔980元。 ⑥開出授權支付令,由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向某修建隊支付圖書館維修費14000元(資金來源:業(yè)務經費)。 ⑦用支票購置兩臺電腦用于教學活動,價值14000元(資金來源:業(yè)務經費)。 ⑧報銷校領導宴請外賓餐費890元(無暫借款項)。 ⑨向對口支持貧困地區(qū)的一所小學捐款5萬元,用支票轉賬付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