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利用晚上、雙休日、寒暑假或法定節(jié)假日,在校內(nèi)、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及學生家里等場所給學生補課并從中獲取報酬的; B.利用學科不同相互介紹或提供家教生源、為退休教師和校外辦學機構介紹生源并從中獲得報酬的; C.利用職務之便暗示、誘導、動員或強制學生參與有償輔導并從中獲取報酬的; D.在校外社會辦學機構兼職從事學科類教學、文化補習并從中獲取報酬的。
A.退回違規(guī)所得,當年的年終考核不得評為合格或以上等次。 B.公辦中小學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學設備租、借給教師個人或社會辦學機構,供其舉辦以中小學生為的收費補課活動的,租借方的行為不屬于有償家教之列,不予處理。 C.當年不得申報評審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情節(jié)嚴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程序撤銷其教師資格。 D.因組織或參與對學生的有償家教活動,致使受輔導的學生受到傷害或發(fā)生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相關責任人承擔;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A.教師與學生有身體的接觸,或借助其它物體接觸到學生身體,或因物體發(fā)生變化而沒有接觸到學生身體 B.罰學生長時間站立,罰做作業(yè)、罰抄、罰跑、罰勞動,該上課停學生的課,該休息不讓學生休息,該吃飯不讓吃飯等 C.不分時間、地點、場合、學生承受能力,對學生進行不當批評,甚至呵斥、挖苦等 D.唆使學生對其他學生實施對學生身心造成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