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船東和承租人訂立了期租合同。租約規(guī)定,租金在7月8日(星期日)到期。但是租金在該日并沒有支付,船方考慮到錯誤撤船的嚴重后果,所以在查問雙方銀行并咨詢律師后才與7月12日宣布撤船。但承租人認為,撤船通知應該立即宣布,船方卻在租金未收到的第4天才宣布,船方的行為已經(jīng)構(gòu)成了棄權,所以其無權撤船。假設到7月18日租方支付了租金,船東沒有宣布撤船,但在12月5日租金市場上漲時,船東能否以租方幾個月前曾遲付租金為由宣布撤船
答案:
船東不能撤船。因為船東接受了承租人晚付出的租金,并且沒有宣布撤船,說明船東放棄了自己的撤船權利。根據(jù)禁反言原則,船東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