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guī)定,集合競價確定成交價的原則包括()。 Ⅰ.可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格 Ⅱ.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價格 Ⅲ.高于該價格的賣出申報與低于該價格的買入申報全部成交的價格 Ⅳ.高于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于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