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人員在審查某企業(yè)2008年6月份“銀行存款”日記賬時,發(fā)現(xiàn)6月24日的摘要中注明預收某產品貨款,但對方科目的名稱是“主營業(yè)務收入”,金額計50萬元,決定進一步查證。經查閱2008年6月24日17#記賬憑證,記賬憑證上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500 0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500 000
該憑證所附的原始憑證僅是一張信匯收賬通知,無發(fā)票記賬聯(lián),經過詢問當事人并調閱有關銷售合同,確定該企業(yè)預收某單位產品預購款50萬元,但因對制度規(guī)定不熟悉,會計人員已將其在收到預購款當日做了收入處理。
要求:指出該企業(yè)存在問題,并編制調整分錄。(不考慮企業(yè)的增值稅)
布雷登公司會計政策規(guī)定,對應收款項采用賬齡分析法計提壞賬準備。根據(jù)債務單位的財務狀況、現(xiàn)金流量等情況,確定壞賬準備計提比例分別為:賬齡1年以內的(含1年,以下類推),按其余額的10%計提;賬齡1~2年的,按其余額的30%計提;賬齡2~3年的,按其余額的50%計提;賬齡3年以上的,按其余額的80%計提。布雷登公司2008年12月31日未經審計的應收賬款賬面余額為51 929 000元,相應的壞賬準備余額為6 364 900元。應收賬款賬面余額明細情況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