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

第三十四條第一款講的是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下列不應由單位承擔的侵權責任是()

A.證券公司的工作人員為客戶買賣股票造成客戶的損失。
B.公司職員違反規(guī)定擅自將車輛開回家,造成第三人的侵害的。
C.某單位職工在上班期間,與同事爭吵并把其打傷。
D.某售后服務公司工作人員在服務后返程中,造成他人損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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