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甲公司為開發(fā)新項目,急需資金。2000年3月12日,向乙公司借錢15萬元。雙方談妥,乙公司借給甲公司15萬元,借期6個月,月息為銀行貸款利息的1.5倍,至同年9月12日本息一起付清,甲公司為乙公司出具了借據(jù)。
甲公司因新項目開發(fā)不順利,未盈利,到了9月12日無法償還欠乙公司的借款。某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催促還款無果,但得到一信息,某單位曾向甲公司借款20萬元,現(xiàn)已到還款期,某單位正準備還款,但甲公司讓某單位不用還款。
于是,乙公司向法院起訴,請求甲公司以某單位的還款來償還債務,甲公司辯稱該債權已放棄,無法清償債務。甲公司的行為是否構成違約?為什么?
答案:
甲公司的行為已構成違約。
甲公司與乙公司之間的借貸合同關系,系自愿訂立,無違法內容,又有書面借據(jù),是合法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