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發(fā)生臨時報告所涉及的重大事項時,上市公司應當在最先觸及的下列()時點及時進行披露。 Ⅰ公司監(jiān)事會就該重大事項作出決議時 Ⅱ有關各方就該重大事項簽署無附加條件的意向書時 Ⅲ有關各方就該重大事項簽署有附加條件的意向書時 Ⅳ公司某一高級管理人員應知道該重大事項時 Ⅴ公司某一監(jiān)事知道該重大事項時
A.Ⅱ、Ⅲ、Ⅳ B.Ⅲ、Ⅳ、Ⅴ C.Ⅰ、Ⅱ、Ⅳ、Ⅴ D.Ⅱ、Ⅲ、Ⅳ、Ⅴ E.Ⅰ、Ⅱ、Ⅲ、Ⅳ、Ⅴ
下列關于上市公司財務信息更正的說法,正確的有()。 Ⅰ上市公司因前期已公開披露的財務會計報告存在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責令改正,或者經(jīng)董事會決定改正的,應當在被責令改正或者董事會作出相應決定時,及時予以披露 Ⅱ公司應當以重大事項臨時報告的方式及時披露更正后的財務信息 Ⅲ公司對以前年度已經(jīng)公布的年度財務報告進行更正,對于簡單更正事項,更正后的年度財務報告不須進行審計 Ⅳ如果公司對最近1期年度財務報告進行更正,但不能及時披露更正后經(jīng)審計的年度財務及相關附注,公司應就此更正事項及時刊登“提示性公告”
A.Ⅰ、Ⅱ、Ⅲ B.Ⅱ、Ⅲ、Ⅳ C.Ⅰ、Ⅳ D.Ⅰ、Ⅱ、Ⅳ
上市公司應當在年度報告中詳細披露現(xiàn)金分紅政策的制定及執(zhí)行情況,并對()等事項進行專項說明。 Ⅰ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或者股東大會決議的要求 Ⅱ獨立董事是否履職盡責并發(fā)揮了應有的作用 Ⅲ相關的決策程序和機制是否完備 Ⅳ中小股東是否履職盡責并發(fā)揮了應有的作用 Ⅴ分紅標準和比例是否明確和清晰
A.Ⅱ、Ⅲ B.Ⅰ、Ⅱ、Ⅳ C.Ⅰ、Ⅱ、Ⅲ、Ⅴ D.Ⅰ、Ⅲ、Ⅳ、Ⅴ E.Ⅱ、Ⅲ、Ⅳ、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