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行中船舶發(fā)生水上交通事故,航行日志應記載()。 ①時間、地點 ②事故經過情況 ③采取的行動和措施 ④損失及其他有關情況
A.①②③ B.①② C.①②④ D.①②③④
根據《內河船舶航行日志記載規(guī)則》,在航行中,船舶發(fā)生水上交通事故時應記載()。 ①事故經過 ②措施 ③結果 ④有關情況
A.①~④ B.①②③ C.①③④ D.①③
航行中負責值班的駕駛員,應()。 ①在駕駛臺堅持值班 ②繼續(xù)對船舶的安全航行負責,即使船長在駕駛臺 ③在為了安全而采取某種行動發(fā)生疑問時通知船長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①②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