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

在邊疆的40年里,救死扶傷是吳登云一直堅持的理想,他曾為搶救燒傷的嬰兒,在自己腿上割取了26塊皮膚。他的足跡踏遍全縣9個鄉(xiāng)的30多個自然村,成了農牧民心中的“圣人”。吳登云這樣做是因為()。

A.治病救人的崇高理想
B.追求“圣人”的稱謂
C.每個醫(yī)生都會這樣做的
D.能夠獲得高額物質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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