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指:井噴失控、火災爆炸、海難事故、溢油事故、危險化學品事故、油(氣)管道事故、環(huán)境污染生態(tài)破壞事故。
二級單位-公司應急辦-集團公司應急辦公室(經公司應急管理委員會主任批準)及地方政府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