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

方某是在紐約定居并已加入美國國籍的華人,2016年2月回中國探親,4月突發(fā)疾病,逝世于上海,未留遺囑。方某在上海遺有一棟別墅和200萬元人民幣的存款,在紐約遺有一棟住房、兩家商店及若干存款和汽車、珠寶等。方某的遺孀在法國定居,方某在上海的父母向人民法院提出財(cái)產(chǎn)繼承請求。

本案法院應(yīng)如何適用法律?說明理由。

答案: 此案中,適用的法律包括以下幾個(gè):
動(dòng)產(chǎn)(即存款,汽車,珠寶和商店等)適用紐約州法律,上海的別墅適用中國法律,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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