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證文書的內容、性質可將其劃分為:民事公證書、經濟事務公證書、涉外公證書。
通知立案書,是人民檢察院在立案監(jiān)督工作中,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通知公安機關立案時所制作的文書。
A.仲裁員 B.仲裁當事人、仲裁員 C.仲裁委員會主任 D.首席仲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