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

下列選項不屬于民事訴訟法特有原則的是()

A.訴訟權利平等原則
B.自愿、合法調解原則
C.辯論原則
D.民事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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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

《文藝論壇》記者于是在該雜志發(fā)表一篇評論性文章,針對甲市新近舉辦的一臺大型文藝晚會談到:“有的歌手的基本功夫不到家,有的矯揉造作,華而不實,令觀眾大失所望。”該雜志在甲市所轄的A、B、C、D4個區(qū)發(fā)行。出席晚會的歌手王明、李娜讀了這篇文章后,認為有損所有參加晚會的演員的名譽,兩人共同向甲市A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文藝論壇》雜志社和記者于是賠禮道歉,賠償損失。A區(qū)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得知雜志社位于B區(qū),故將本案移送至B區(qū)人民法院。B區(qū)人民法院列王明、李娜為原告,列雜志社和于是為被告,對本案進行審理。訴訟過程中雜志社和于是提出,王明、李娜起訴前曾在各區(qū)張貼所謂的“辟謠聲明”,指責、謾罵《文藝論壇》和于是所發(fā)文章不實,已構成名譽侵權,故反訴王明、李娜兩人賠禮道歉,賠償損失。B區(qū)人民法院受理該反訴,并與本訴合并審理,認定本訴請求不成立,反訴請求成立,判決王明、李娜向雜志社和于是賠禮道歉,賠償損失若干。王明對反訴部分的判決沒有異議,但認為自己的本訴請求同樣成立,遂就該本訴部分提起上訴。李娜沒有提起上訴。
問:


李娜未提起上訴,對她而言能否不等二審判決結果而單獨執(zhí)行一審判決?為什么?

答案:

可以,普通共同訴訟

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

《文藝論壇》記者于是在該雜志發(fā)表一篇評論性文章,針對甲市新近舉辦的一臺大型文藝晚會談到:“有的歌手的基本功夫不到家,有的矯揉造作,華而不實,令觀眾大失所望?!痹撾s志在甲市所轄的A、B、C、D4個區(qū)發(fā)行。出席晚會的歌手王明、李娜讀了這篇文章后,認為有損所有參加晚會的演員的名譽,兩人共同向甲市A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文藝論壇》雜志社和記者于是賠禮道歉,賠償損失。A區(qū)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得知雜志社位于B區(qū),故將本案移送至B區(qū)人民法院。B區(qū)人民法院列王明、李娜為原告,列雜志社和于是為被告,對本案進行審理。訴訟過程中雜志社和于是提出,王明、李娜起訴前曾在各區(qū)張貼所謂的“辟謠聲明”,指責、謾罵《文藝論壇》和于是所發(fā)文章不實,已構成名譽侵權,故反訴王明、李娜兩人賠禮道歉,賠償損失。B區(qū)人民法院受理該反訴,并與本訴合并審理,認定本訴請求不成立,反訴請求成立,判決王明、李娜向雜志社和于是賠禮道歉,賠償損失若干。王明對反訴部分的判決沒有異議,但認為自己的本訴請求同樣成立,遂就該本訴部分提起上訴。李娜沒有提起上訴。
問:


假設本案被告人在一審程序中未提出反訴,而在二審程序中提出反訴,二審人民法院在訴訟程序上應如何處理?為什么?

答案:

調解,調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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