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對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nèi),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 B.商標注冊申請人要求享有其在外國第一次提出的商標注冊申請的優(yōu)先權的,應當在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nèi)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標注冊申請文件的副本 C.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決定,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nèi)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D.商標注冊申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nèi)向人民法院起訴
A.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B.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 C.國務院知識產(chǎn)權行政部門 D.省級知識產(chǎn)權行政管理部門
A.10日B.15日C.30日D.6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