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稱要物合同,是除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標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是指當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經(jīng)對方同意即能產(chǎn)生法律效果的合同.
①在是否適用同時履行抗辯權方面不同;②在風險的負擔上是不同的;③因一方的過錯所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