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人力資源供給大于需求
B、人力資源供給小于需求
C、人力資源供給平衡
D、無法確定
2000年1月小張到某會司工作,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但雙方約定小張每月工資只4000元.公司于2000年3月20日做出一項決定,從全體職工的工資中提取20%作為績效工資,如果年底公司完成各項指標,績效工資將一次性發(fā)放職工本人,如果公司完不成指標,績效工資將不予發(fā)放.從2000年4月起,小張每月領到3200元的工資.為此,小張于2000棄6月3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中請仲裁.
根據(jù)現(xiàn)行的法律規(guī)定,小張可以得到補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