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

2012年6月1日,甲公司銷售一批商品給乙公司,貨款總額(含增值稅稅額)為1000萬元。合同約定,乙公司應于2012年12月31日前支付上述貨款。由于資金周轉困難,乙公司到期不能償付貨款。2013年3月1日,經協商,甲公司與乙公司達成如下債務重組協議:乙公司以一批產品和一臺生產設備償還全部債務。乙公司用于償債的產品成本為340萬元,公允價值(計稅價格)為400萬元;用于償債的設備系2012年購入的,原價為600萬元,已計提折舊200萬元,已計提減值準備50萬元,公允價值為300萬元。甲公司和乙公司適用的增值稅稅率均為17%。假定不考慮增值稅以外的其他相關稅費,該項債務重組對乙公司2013年利潤總額的影響金額為()萬元。

A.242
B.241
C.191
D.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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