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涉及所報品種與實物不符、實物有明顯分層、實物含雜質多、實物粒度(水分)不符合要求、實物檢驗不合格、供方異議等情況。
作為特殊檢驗要求而提出的項目或針對實物質量異常而制定的檢驗方案。
作為正常檢驗要求而提出的項目或按照標準所制定的檢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