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于某,男,30歲,無業(yè)。因搶劫而被公安機關依法逮捕。公安機關在向于家送達逮捕通知書時,于某的父母拒絕在上面簽字,稱他們同于某已經(jīng)斷絕了父子、母子關系。公安人員無奈,只好將逮捕通知書又拿回了公安機關。問:本案中公安人員有哪些違反法律的地方?

答案:

于某父母拒絕簽字時,公安人員應當采用留置送達的方式而不應該將逮捕通知書又拿回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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