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特征、內(nèi)容特征、文種特征、時間特征、地點特征和通訊者特征,簡稱為“六個特征”。
是指文書部門將辦理完畢的,具有查考和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按照它們在形成過程中的聯(lián)系和規(guī)律,組成案卷的行為過程。
A.逐件登記法 B.組合登記法 C.選擇登記法 D.詳細登記法 E.省略登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