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兩名大學生在一家個體餐館吃飯,看到菜單上寫著“熊掌―――30元”,于是,他們點了兩盤熊掌,還要了些其他食品。吃完后,服務員開出賬單竟是6045元。
“熊掌每盤3000元,你看菜單?!狈諉T解釋說。
學牛翻開菜單,果然是3000元,只是后面兩個零小一些,前面30大一些,猛一看是30元,其實中間沒小數(shù)點。沒辦法,兩名學生只能忍氣吞聲,多方籌措,湊齊6045元,交給了餐館老板。
后來一律師得知此事,決定為學生討回公道。他叫兩名學生到餐館向老板索取兩盤熊掌價6045元的發(fā)票,然后拿著發(fā)票來到工商局,又與工商局的同志一起來到餐館,對老板說:“有人指控你出售熊掌,違反了《野生動物保護法》,必須處以4萬元罰款?!?
老板還想抵賴,但有剛開出的發(fā)票為證:他無可奈何地說:“我拿不出這么多錢?!?
“拿不出罰款,就停止營業(yè),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是這樣的,我們這里根本就沒什么熊掌,所謂熊掌都是用牛蹄筋冒充的。”“既然你用牛蹄筋冒充熊掌,欺詐顧客,根據(jù)情節(jié),也應罰款3萬元,同時將顧客的錢退回,另外還應賠償1000元的精神損失費!"
最后,老板只得乖乖地受罰。這位律師是如何使老板陷人不得不接受罰款的境地的?
答案:
律師使用了二難推理,使老板陷人了不得不接受罰款的境地。